根据《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闽南师大〔2022〕60号)文件相关规定,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,并完成转专业资格审查,该生符合我院学生转专业(转入)条件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刘龙,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2025级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,学号202505160124,于2025年9月1日入学,因身体健康原因于2025年12月休学,申请2026年9月复学。因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自2026年起停止招生,该生复学后无低年级同专业班级可读,无法按原专业复学继续学业,故申请转专业至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复学。
经我院教学指导委员会、党政联席会议审议,拟同意刘龙同学的转专业申请,最终结果以学校行文为准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日期为2026年9月16日-9月18日,公示时间为三天。如有异议,请于9月19日之前联系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务科,联系电话:2591443,邮箱:120014153@qq.com。
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
2026年9月16日